2008-7-31
“偷果”的蝙蝠 恐怖的结果
--(原创)分类:未分类 | 加入收藏 | 评论:1 | 引用:0 | 浏览次数:188 |
| 


蝙蝠是一种哺乳动物,头和身体的样子像老鼠。前后肢都有薄膜和身体连着,白天躲藏在山洞里,夜间飞出,捕食蚊、蛾和树上的果实等。对人类生存环境很有益处,人们应该爱护它,保护它。






7月27日(双休息日)上午,我从上林县到马山县旅游观光,当来到马山县古零镇附近时,看到公路两旁都是一片片果实累累的龙眼树,但这些龙眼果还没有成熟,至少还需要一个月以后才能收获上市。看得出来这片龙眼果树今年又是丰收再望了。







可是,我一路走一路观赏时,却发现右边公路旁龙眼树前,竞然有一道细细的鱼网挂在空中,不注意还看不见呢。鱼网上还有不少蝙蝠被网中,蝙蝠全身被鱼网死死缠住,一只只死挂在空中,有些地方的鱼网已经被蝙蝠冲破,出现大面积的破损,显然,昨晚上蝙蝠在这里上演了一场惊天动地生死搏斗,正是蝙蝠死网也破啊!此情景有些恐怖,惨不忍睹!






我停了下来,站在破裂不堪的网下仔细观看、拍照,并走上前去严肃认真地提问正在公路旁边布设挂网的两位果农,果农说:“这里的果树都要布设鱼网,蝙蝠是从公路飞进我的果林里‘偷果’的,所以就在公路旁边布设挂网就可以了,被网中的蝙蝠不死也不敢再来‘偷果’了!”看来,果农要不昔一切代价决心与偷果的蝙蝠及其它鸟类作“斗争”,进行果园“保卫战”,坚决捍卫自己的劳动果实!
2008年7月31日
关键字:马山县古零镇,龙眼果,蝙蝠,果农,布设挂网
上一篇:徐霞客笔下的三里·洋渡景观
下一篇:大石山区里的玉米
灵格 于 2008-8-1 8:54:28 发表评论说:
爱护动物,人类的朋友.
| 作者回复:现在南宁市市场上优质新鲜的龙眼果10元(人民币)可买4斤(每斤500克).如此杀害蝙蝠是违法的,马山县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禁止这种杀害蝙蝠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