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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族民族概况

民俗风情 浏览次数:1664次

    从《中国黎族大辞典》载,欧阳觉亚在《黎族名称由来小议》中,认为黎族名称的演变,可能与在不同时期的读音变化有关。隋代以前可能音似“俚”,到了中古时音近“黎”,“俚”之所以讹为“黎”是中古时人们根据当时黎族自称的音译而成。

  从考古学史料和汉文史籍记载,远在距今三千多年前,黎族的祖先就在海南岛定居生息。公元前一百多年,中央封建政权在海南建郡县制称珠崖、儋耳。在历代汉文古籍中,对于海南岛上汉族以外的原住居民有着许多不同的称呼,如西汉时称为“骆越”,东汉时称为“里”、“蛮”。隋、唐时代则“俚”、“僚”,并称。黎族的族称最早出现于唐代后期文献上。“黎”这专用民族之名到宋代才固定下来,一直沿用至今。从史籍考究,1950年以前,海南岛基本没有进行考古调查和发掘,1951~1957年中南民族学院民族研究室和广东省文物工作调查组、中山大学历史系合作,对海南岛进过四次考古普查,发现新石器时代中晚期文化遗址135处。经考古学家初步鉴定,从陶罐、陶击形器的遗物,认为属于新石器时代中期的文化遗址,其年代相当于中原地区的商周之际,即距今三千多年前。广东省民族研究所编写的《黎族简史》论证:黎族的远古祖先,与古代生活在两广地区的古越人,以至后来的俚人、僚人都有密切的关系。并且推断黎族的远古祖先大约在新石器时代中期或更早一些从两广大陆沿海地区(特别可能是从雷州半岛)陆续迁入海南岛。我国学者根据文献记载,考古发掘以及语言学,民族学等各方面材料,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比较一致的看法认为黎族与我国南方操汉藏语系壮侗语族诸语言的壮、侗、水、傣、布衣等民族有密切的渊源关系,是以古代“百越”族发展而来的,特别是与“越”的一支“骆越之人”关系密切,在考古学上得到证实。

  黎族是我国56个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黎族主要居住在海南省,贵州省的部分地区也有分布。全国共有1112498人。黎族中93%的人口聚居在海南省的琼中、保亭、乐东、白沙、东方、昌江、,陵水、三亚、通什等自治县市境内。

  黎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具有丰富而独特的生活习俗。

  小家庭生活:黎族的小家庭生活是独立的生产和消费单位。在合亩制地区的小家庭则有显著的特点,直至1950年前,它还没有成为完全独立的生产单位。合亩地区的小家庭必须参加合亩的集体生产和分配,但可以经营自己的副业和手工业,种植山栏和小块园地,家庭的私有财产也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黎族地区普遍存在闹“隆闺”的风俗,青年男女在村边的“隆闺”吹鼻萧、口弓,通过唱歌倾诉爱情,体现了男女青年社交的自由。女子婚后几天便回娘家居住,到怀孕才回夫家定居,俗称“不落夫家。”非婚生子女一般不受歧视,离婚和寡妇改嫁比较自由,但女子没有财产继承权。

  黎族村落:黎族的村落多建于地势比较平坦的河谷阶地上,同村聚居的多是同一血缘集团的人,沿海平原地区则不同姓氏杂居的较多。住房较古老的形式是“船形屋,”状如船篷,半圆筒形,用竹木扎架构成轮廓,盖以茅草,房子里一般不分间隔,用藤条或竹片编成地板,离地约半公尺,并留有煮食用的火灶塘,灶是用三块圆形石头筑成。这类房子多保留在合亩地区。一般地区的住房因受汉族的影响已改成金字形屋顶,上盖茅草,墙用竹条或树枝编扎成墙架,然后再糊以泥巴贴整齐成隔墙,屋内间隔成厅房。在琼中、陵水、崖县、乐东等与汉区接壤的地区,少数地主、富农也有盖汉族形式的砖瓦房。

  饮食习惯:黎族一般月食三餐,平常很少肉食,宰食禽畜多用火烧去毛,以三块石为灶,用陶锅(早期都是黎族妇女自制或从汉商处购买)煮食。挑水是用竹筒或陶罐。烹调方法简单,一般没有配料。肉食多用火烤或生腌,腌肉和以米粉、野菜等腌渍成酸,长期贮存以备款待客人和自用。烤竹筒饭是一种特殊加料的熟食方法。1950年后烤竹筒饭是一种黎族地区招待客人的上乘饭,有的配佐椰子丝,或鱿鱼、虾米,或配以猪肝等,使烤竹筒饭别具风味。

  烟和酒是主要的嗜好品,妇女还有嚼槟榔的嗜好,用贝壳灰和青蒌叶裹着嚼。烟叶以自种为主,多使用竹制水烟筒吸烟。酒以自酿的糯米甜酒。酿酒用自制蒸酒的陶器和酿酒糟罐,饮酒时也有用小竹管插入酒罐内吸酒敬客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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